我有工作可否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如我正领取综援,找到工作并有新的入息,会否影响所领取的综援金额?

你是以下那一类人士?

 

未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人士 

  • 要符合領取综援的资格,综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除了符合居港规定及通过资产及入息审查外,他们每月可评估的总收入,必须低於他们在综援计划下的「每月认可需要总额」。

  • 「每月认可需要总额」需由社会福利署(社署)评估,详情请联系所属分区的社会保障办事处。


正在领取综援人士 

  • 为鼓励受助人就业和继续工作,领取综援不少于2个月的个案,不论受助人的类别,可享有「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即部份入息可获豁免在综援金额中扣减。

  • 所以,有工作的受助人的总入息(即工作入息加上援助金)会较完全依赖综援的受助人多。

 

豁免计算入息
1. 每月豁免计算的工作入息
  • 受助人每月从工作赚取的入息,部分可获豁免计算,最高豁免计算金额为4,000元。计算方法如下: 
入息 豁免计算方法 最高豁免计算金额
首1,200元 全數豁免 1,200元
其后5,600元 半數豁免 2,800元
6,800元或以上

豁免首1,200元的全部及其后5,600元的一半

4,000元

 

 
2. 最高全數豁免计算新工作的首两个月入息
  • 15岁或以上的受助人从新工作赚取的最高首2个月入息,可获全數豁免计算(即第1个月及第2个月的工作入息,并不影响援助金额),但受助人必须在过去2年内未获此项豁免。


注意:受助人须符合居港规定及通过资产及入息审查,方可获得综缓,而可领取的实际援助金额,以社署的审批为准。

为鼓励受助人就业和继续工作,社会福利署(社署)设有「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即在评估受助人应得的综援金额时,无须在援助金额中扣减的工作入息。

对於 已領取综援满兩个月的个案,不论受助人的类别,可享有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如综援受助人找到工作,可享有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即部份入息可获豁免在综援金额中扣减。

故此,有工作的综援受助人,每月家庭的总收入(即薪金收入加上综援金额)会较完全依赖综援的受助人为多。

豁免计算入息的安排

1. 全數豁免计算新工作的首月入息

受助人从新工作赚取的首月入息,可获全數豁免计算(即无须扣减综援金额),但受助人必须在过去兩年内未获此项豁免。

2. 每月豁免计算工作入息

受助人每月从工作赚取的入息,部分可获豁免计算,最高豁免计算金额为2,500元。计算方法如下: 

每月工作入息 可获豁免计算的工作入息 须扣减的综援金额
$800 或以下 全數豁免 $0
$801 至 $4,200 首 $800 全數豁免;其后的入息半數豁免 (每月工作入息-$800)÷2
$4,200 或以上 划一为 $2,500 可获豁免 每月工作入息-$2,500

注意:受助人须符合居港规定及通过资产及入息审查,方可获得综缓,而可领取的实际援助金额,以社署的审批为准。

资料来源:1823 / 社会福利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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