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电器时,如何得知某款电器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市民应选购附有产品资料(例如牌子、型号及额定电压等)和设有符合安全规格的三脚插头的电器(从浴室内的两脚插头须刨供电装置取电的电器除外)。

在香港出售的电器,并没有预先批核注册的要求。现时,机电工程署推行了自愿注册计划,涵盖 24 类家用电气产品:

适配接头 分体式冷气机 窗口式冷气机
空气净化器 紧凑型荧光灯 抽湿机
拖板 电风扇 电风筒
暖水瓶 固定式电磁炉 便携式电磁炉
电熨斗 微波炉 抽油烟机
雪柜 电饭煲 电暖炉
数码电视机顶盒 显像管式电视机 液晶体/等离子电视机
吸尘机 洗衣机 电热水器
 

以上类别的电器,如经查证已按照《电气产品(安全)规例》的规定,获发「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即符合自愿注册的要求。相关产品名单已上载於机电工程署网页;名单载有这些电气产品的牌子及型号,请按此。

若购买的电器不属以上的类别,你可参考机电工程署编制的「 家居电气安全手册」(PDF) 内的「选购及使用电器安全须知」。

资料来源:1823 / 机电工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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