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验楼计划适用於楼龄达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超过3层高的住用楼宇除外)。屋宇署每年会拣选目标楼宇,并以挂号邮件方式向业主发出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接获法定通知后,业主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委任一名注册检验人员,检验楼宇的公用部分、外墙及伸出物或招牌,并在检验及修葺后呈交检验报告、完工报告及以指明表格填写的证明书。
|
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的项目 |
一般情况下的指定期限(由法定通知的发出日期起计) |
|
|
公用部分(由2024年6月1日起) |
个别处所 |
|
|
委任注册检验人员进行订明检验 |
5个月内 |
3个月内 |
|
订明检验 |
9个月内 |
6个月内 |
|
订明修葺(如有需要) |
24个月内 |
12个月内 |
你可透过屋宇署网站搜寻大厦或个别单位的验楼通知及遵从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