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 法定假日工作,須作出以下的安排:
| 安排另定假日的期限 | 預先通知僱員另定假日的期限 |
|---|---|
| 在法定假日前的60天內 | 在另定假日最少48小時前通知僱員 |
| 法定假日後的60天內 | 在法定假日最少48小時前通知僱員 |
如果僱主僱員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前後的期間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這份文件並非法律文件。有關法例條文的詮釋,仍以法例原文為準。
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 法定假日工作,須作出以下的安排:
| 安排另定假日的期限 | 預先通知僱員另定假日的期限 |
|---|---|
| 在法定假日前的60天內 | 在另定假日最少48小時前通知僱員 |
| 法定假日後的60天內 | 在法定假日最少48小時前通知僱員 |
如果僱主僱員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前後的期間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
這份文件並非法律文件。有關法例條文的詮釋,仍以法例原文為準。
資料來源:1823 / 勞工處